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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非居民用氣最高門站價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
2015/11/19 8:33:21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11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精神,經國務院批準,決定自2015年11月11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精神,經國務院批準,決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并進一步提高天然氣價格市場化程度。
通知決定,將非居民用氣最高門站價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并由現行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降低后的門站價格作為基準門站價格,供需雙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方案實施時門站價格暫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許上浮。
通知指出,有關方面要切實做好天然氣公開交易工作,非居民用氣應加快進入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由供需雙方在價格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公開交易形成具體價格,力爭用2-3年時間全面實現非居民用氣的公開透明交易。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要定期向社會發布交易信息,盡早形成公允的天然氣市場價格。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認真組織和落實。要盡快疏導天然氣銷售價格,釋放降價紅利;加強生產組織和供需銜接,切實保障天然氣市場供應;加強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天然氣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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