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文解讀北上深住房租賃REITs最新政策
2018/1/23 15:38:11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新華社近日發布《住房租賃類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密集獲批 租房市場專業化發展提速》一文,聚焦近期的旭輝領寓類REITs等一系列住房租賃類REITs產品,關注國內一線城市紛紛新華社近日發布《住房租賃類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密集獲批 租房市場專業化發展提速》一文,聚焦近期的旭輝領寓類REITs等一系列住房租賃類REITs產品,關注國內一線城市紛紛出臺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相關政策,尤其是這些城市均明確提出推進REITs試點,并且上海市強調在試點后要盡快形成規模。該篇報道得到了多家媒體的廣泛轉載。
報道主要內容
近日,我國首單民企長租公寓儲架式權益類REITs“高和晨曦-中信證券-領昱系列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獲上海證券交易所審議通過。專項計劃儲架式注冊規模30億元,未來將涉及10-15個長租公寓項目,獲準在2年內分期完成發行,首期發行底標項目為旭輝領寓旗下柚米國際社區浦江店與博樂詩服務公寓浦江店。
(欲了解領寓項目更多詳情,請點擊“7張圖 | 解讀“旭輝領寓”30億儲架長租公寓REITs” )
與之前發行的單一住房租賃REITs不同,儲架式具備可復制性,靠自身資產質量和運營能力獲得評級,才能持續滾動發展。旭輝領寓CEO張愛華說:“對于公寓運營商來講,儲架式發行不需要每個去申請。只要制定了一套標準模式,以首期資產為標準,未來資產按照該模式不斷入池即可。但要求運營企業有可持續獲取項目并成功運營項目的能力。”
事實上,自10月以來,住房租賃REITs產品已加速獲批。保利、招商蛇口等央企已率先發行數單大規模住房租賃REITs,長租公寓運營機構新派公寓發行了首單權益型公寓類REITs……長租公寓資產證券化的通道不斷擴寬。
張愛華坦言,國家正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各項政策紅利密集釋放。“我們當時預測發行此類金融產品至少是三年后的事情,沒想到這么快租賃金融的春天已經來臨。發展租賃住房類REITs有利于形成租賃機構多元化的金融結構,降低融資成本,有效盤活租賃住房資產,擴大住房租賃供給。長租公寓市場的金融創新和閉環的形成將有力支持住房租賃運營機構向機構化、品牌化、市場化方向發展。”
2016年6月,國務院出臺《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穩步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為住房租賃市場提供金融支持。
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線城市9月以來相繼發布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其中均明確要鼓勵REITs發展,支持住房租賃企業利用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融資。
高和資本合伙人周以升認為,不動產資產證券化作為能夠為住房租賃企業提供融資渠道和投資退出路徑的創新模式,對盤活存量不動產資產具有示范和推動作用。“住房租賃的機構化和專業化未來將推動以房地產為基礎資產的ABS及REITs市場的進一步擴大。”
上海市發展住房租賃REITs相關政策解讀
2017年9月15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的通知,從(1)總體要求;(2)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構建超大城市租賃宜居生活;(3)建立住房租賃平臺,提供線上線下同步服務;(4)加大租賃住房供應,實現住有所居目標;(5)培育租賃市場供應主體,發展壯大住房租賃產業;及(6)加強住房租賃監管,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六個部分,26條措施作出規定,與REITs緊密相關的政策在第五部分培育租賃市場供應主體,發展壯大住房租賃產業中的提供金融支持措施中,明確提出加快推進針對租賃用房的各類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在試點后盡快形成規模。
一、總體解讀
上海的《實施意見》明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促進上海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重大舉措。上海市將始終堅持中央關于“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出發點、以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健全住房租賃制度,加大租賃權益保護力度。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和市場化運作,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幅增加租賃住房建設供應,滿足多層次的住房租賃需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主體參與、多品種供應、規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主要是以下六個方面內容:
(1)充分保障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上海市常住居民租房居住的,可以通過辦理居住證、申請居住積分制度、辦理人戶分離登記,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同時,上海市將通過依法保護承租人穩定居住權、落實稅收優惠、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完善引進人才租房補貼政策、提升租賃住房生活配套功能等多種措施,著力構建超大城市租賃宜居生活。
(2)加快建立住房租賃平臺。線上按照開放、共享的原則,建立全市統一的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線下建立市、區兩級住房租賃服務中心,實現住房租賃服務監管線上線下相同步。同時,強化住房租賃市場分析研判,加強住房租金監測。
(3)加大租賃住房供應。通過新增用地建設、商辦房屋按規定改建、引導產業園區建設、穩妥有序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等多種途徑,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改善住房供應結構,為實現租有所居的目標提供實物保障。
(4)大力培育租賃市場供應主體。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堅持市場化運作,充分發揮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代理經租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等各類企業在住房租賃市場中的主體作用,并注重發揮國資國企對住房租賃市場的穩定器、壓艙石作用。
(5)加強住房租賃監管。通過建立健全企業主體備案、誠信建設、分類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持續開展違法違規租賃行為整治,建立住房租賃管理長效機制,為租賃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等措施,進一步規范住房租賃秩序。
上海市同步還出臺了相關措施,進一步強化市區房屋管理部門在推進租賃住房建設供應、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方面的職能。
二、上海市《實施意見》明確的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以滿足市民住房需求為出發點、以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健全住房租賃制度,加大租賃權益保護力度,鼓勵住房租賃居住模式。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和市場化運作,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多措并舉、擴大增量、盤活存量,大幅增加各類租賃住房建設供應,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滿足多層次的住房租賃需求,為將上海建設成為有溫度的創新之城、人文之城和生態之城提供租賃居住保障。
(2)發展目標。增加各類租賃住房供應,促進購租并舉住房體系建設,多層次、多品種、多渠道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充分發揮租賃住房高效、精準、靈活的特點,滿足不同層次、不同人群住有所居的需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主體參與、多品種供應、規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
三、加快推進REITs試點,在試點后盡快形成規模
該《實施意見》強調,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進一步優化并創新針對住房租賃項目不同階段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信貸支持住房租賃產業的力度。鼓勵開發性金融機構通過合理測算未來租賃收入現金流,提供符合住房租賃企業經營特點的長期低息貸款等金融解決方案。進一步拓寬住房租賃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專門用于發展住房租賃業務的各類債券、不動產證券化產品。加快推進針對租賃用房的各類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在試點后盡快形成規模。鼓勵保險機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合理運用保險資金,充分發揮保險資金期限長、體量大、交易結構與使用較為靈活的優勢,為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等提供金融支持。
上海在十三五期間將新增70萬套租賃住房,遠超商品住房供應,在建設用地指標緊張稀缺的背景下,通過商辦房屋改建、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等多種途徑籌措租賃住房,對有效盤活存量土地、房屋資源,快速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具有積極作用。,目前上海已成交了多宗租賃住房用地,其中大部分的土地的用地性質由商辦或商業用地變更而來。
此外,在培育租賃市場供應主體方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將堅持企業為主、市場化運作,并注重發揮國資國企的穩定器、壓艙石作用。此前,上海先后于2016年7月24日和9月12日成交的6宗租賃住房用地,全部被上海本地國企底價摘得。
在加強住房租賃監管方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提出將建立住房租賃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規范租賃秩序。值得關注的是,在相關政策問答中,上海官方明確指出,將以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降低融資成本為導向,鼓勵開發性金融機構提供長期低息貸款,支持企業發行債券、不動產證券化產品,加快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等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北京市發展住房租賃REITs相關政策解讀
2017年9月29日晚間,北京市多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快發展和規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研究制定鼓勵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發展的優惠政策,協調與指導金融機構積極參與,支持住房租賃企業利用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融資。該通知于2017年10月31日起實施。
一、《通知》總體解讀:可操作性強,研究制定REITs優惠政策
今年8月17日至25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就《通知》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在最終收到的403件反饋意見中,義務教育、戶口等問題較為集中。
《通知》對此進行了明確。在義務教育問題上,依據《通知》,北京市戶籍無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區連續單獨承租并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該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該區接受義務教育。
相比征求意見稿中較為嚴厲的政策,該項措施要寬松許多,并被認為對無房北京戶籍人口有明顯利好。在戶口遷移方面,《通知》沿襲了“租賃住房可承接戶口遷移”的思路,規定“承租人為本市戶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依法申請辦理戶口登記和遷移手續”。“建立全市統一的住房租賃監管平臺”也被提及。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住建委已經同步抓緊開展住房租賃監管平臺建設、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等實施準備工作。據悉,這不僅是租賃信息發布、網上簽約、登記備案申請、交易資金監管、信用信息查詢的主要平臺,也是決策層進行監管的主要平臺。
此外,依據《通知》,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建立住房租金發布制度,及時發布住房租賃市場實際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但上述租金“參考價”并不是強制要求房東和租戶照此出租,而是起到參考作用。《通知》還明確了住房租賃行為規范,在合同訂立、租賃期限、租金收取和支付、轉租行為等方面提出了十分細致的規定。在房源供應方面的規定同樣細致,如“居住人口達到一定規模、15分鐘步行范圍內無醫療衛生機構的,應當依據標準和規劃予以設置”,被認為具備極強的可操作性。
對于《通知》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行為的做法,經紀機構也普遍認為是一種利好。北京市住建委還表示,未來運營這些租賃房的將是更加專業的機構。本市鼓勵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支持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租賃、購買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支持個人和單位將住房委托給住房租賃企業長期經營,滿足多層次住房租賃需求。
《通知》明確,鼓勵開發性金融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加大對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通過合理測算未來租賃收入現金流,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分期還本等符合經營特點的長期貸款和金融解決方案。通過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措施,引導和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針對住房租賃項目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住房租賃企業和金融機構運用利率衍生工具對沖利率風險。繼續推進公共租賃住房開發貸款試點工作,適度增加試點參與銀行數量。主動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推薦住房租賃企業或項目,支持其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及資產支持證券,拓寬直接融資渠道。研究制定鼓勵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發展的優惠政策,協調與指導金融機構積極參與,支持住房租賃企業利用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融資。
二、《通知》的最大突破即是強調推進REITs
最近兩年來,租賃行業的政策紅利不斷釋放。2015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提出要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2016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則進一步明確要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立法,加快機構化、規模化租賃企業發展。2016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提出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具體要求。伴隨著這一背景,集體土地建設租賃房的政策也完全破冰。
發展和規范住房租賃,是建立房地產發展長效機制之一。無論是從近期推出的共有產權住房,還是此次住房租賃新政,都是北京逐步建立房地產發展長效機制的具體舉措。考慮到這一點,北京的這份極具操作性的文件,就具有了重要的信號意義和參考價值。在上述《通知》中,除去眾多的落地條款,最大的突破被認為在金融支持方面。按照規定,北京將“研究制定鼓勵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發展的優惠政策,協調與指導金融機構積極參與,支持住房租賃企業利用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融資。”
REITs被業界呼吁多年,根據國外經驗,其在增強融資能力、提高資金收益率方面的效果明顯,被認為是租賃市場發展的一項關鍵性政策。若REITs得以破局,無疑是租賃市場的重大利好。在供應長期匱乏、人口紅利以及政府支持等因素的推動下,租賃住房可望成為中國的下一個市場關注點。但以下三個問題亟待解決:回報率、融資與稅收、租房者享受當地公共服務的權利。前兩點均與REITs有關。回報率是開發商和投資者進入該市場的最大挑戰。在許多城市中,單個物業的租金收益率僅為2%,并不足以調動開發商和投資者的積極性。2016年7月以來,上海已將多處地塊列為純租賃住房用地,這些地塊均以具有吸引力的樓面價出售給政府背景的開發商。但很難說民營企業開發商能否以同等價格獲得土地。
在融資方面,以美國為例,針對租賃住房(多戶家庭住房)市場的投資額已創出歷史新高,2016年,該市場的投資額占到美國商業房地產投資總額的1/3,其中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成為該市場最大的投資者。與之相比,中國目前仍缺乏有效的融資和稅收體系來推動租賃住房市場的發展。
深圳市發展住房租賃REITs相關政策解讀
2017年10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7號)有關要求,加快培育和發展我深圳市住房租賃市場。
其中,《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于2017年1月23日發布,在提供金融支持部分明確提出,鼓勵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對住房租賃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積極爭取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信貸支持,促進省屬住房租賃平臺可持續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債券、不動產證券化產品。穩步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工作。
一、總體解讀
目前,無論從租賃住房占比,還是從租賃需求人群占比來看,深圳市租賃市場的規模占比在國內最大。因此,深圳市已初步形成“以租為主、租售并舉、先租后買”的住房消費模式。以城中村為主的、龐大的、租金相對較低的住房租賃市場,已成為深圳市房地產市場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它不僅解決了大量人口的居住問題,且降低了房價對于居民“住有所居”的沖擊,成為大學畢業生、外來人群來深的“第一站”,成為深圳市吸引人才、積聚年輕人口的重要支柱。基于此,深圳市住房租賃市場亟待解決的問題,是發展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解決租賃市場特別是“城中村”租賃秩序混亂、質量消防安全問題隱患嚴重、租賃關系不穩定與租賃無法享受同等公共服務等問題。為此,深圳市對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思路如下:
1. 理順體制與機制,推進租賃管理頂層設計
貫徹落實“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地發揮政府的職能”,堅持市場和政府“兩條腿”走路。結合租賃市場亂象較多,亟待加強管理的現狀,以完善法律規章作為抓手,推進租賃管理頂層設計。
一是加強租賃立法,修訂《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填補《深圳市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廢止后,行業法規缺失的問題,讓租賃市場監管有抓手、執法有依據。
二是針對租賃市場多頭管理、工作協調鏈條長,以完善法律規章為形式,推進現有管理機構整合,建立有利于全市人口和住房統一管理的住房租賃主管機構,明確主管部門在企業準入、秩序監管、市場監測等環節的職能,健全和完善以租賃企業和租賃信息登記備案為基礎的租賃管理體系。
2. 鼓勵規模化、機構化住房租賃,規范租賃市場秩序
一是鼓勵規模化、機構化住房租賃。目前,深圳市租賃市場存在的問題,與規模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較少有關。鼓勵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有利于租賃供應的專業化,穩定租賃關系,豐富租賃產品種類,提升租賃服務品質;規模化租賃便于監管,維護租賃雙方合法權益。另外,規模化、機構化住房租賃的發展也有利于增加租賃配套的公共服務。
二是規范租賃市場秩序。主管部門發布統一的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租賃網上簽約,建立租賃糾紛仲裁調解機制,引導租賃行為與預期;加強租賃市場常規巡查,打擊黑中介、黑二房東,防范租賃安全隱患,凈化市場環境。
3. 完善租賃公共配套服務,提高租賃供給效率
目前,深圳市租房人群還不能享受與買房人群同等公共配套服務,特別是租房不能享有同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降低了租賃的吸引力,導致住房需求紛紛轉向購房(而不是租房),加劇供需矛盾、房價上漲預期。借助于租賃立法,各相關部門要落實租賃一定年限可享有配套公共服務的權利。
同時,提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比例,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縮短相關手續辦理的時間。借鑒美國的經驗,為低收入人群發放住房租賃券(Voucher),享受這種補助的家庭可在市場上自由選擇適合自己居住住房,用住房租賃券抵扣部分租金,該模式能最大程度發揮住房保障的有效性、靈活性和差異性。
4. 創新解決城中村歷史遺留問題,盤活存量租賃資源
深圳市城中村租賃住房約占總租賃住房70%,是租賃市場供應最重要的主體之一,提供了大量低租金、小戶型的適居租賃住房,但也普遍存在衛生條件差、消防安全不合格、物業管理普遍缺失、“打隔斷”和“二房東”等問題。主要問題集中在:《深圳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廢止后,城中村租賃無法得到法律保護,產生了一些侵害承租人權益的問題;租賃合同無法備案,導致部分租賃稅收無法征收,同時承租人也無法享受必要的公共服務;違法改建、“房中房”現象嚴重,存在嚴重的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隱患;二房東游離于監管之外,市場秩序混亂,承租人權益受侵害成為常態。為此:
一要解決租賃關系合法與房屋產權不合法的不平衡問題。基于城中村租賃關系的合法,對符合消防與安全條件的出租房,各區租賃管理部門應加大租賃合同備案管理,保護租賃雙方權益。同時要將將城中村租賃住房統一納入住房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臺,加大規范管理與市場監測。
二要加大對城中村租賃公共服務配套。以備案為依據,符合條件、納入政府監管平臺的城中村租賃住房,將享受與普通商品租賃住房同等的公共配套服務,給予辦理居住證明、子女上學等,政府增加城中村周邊公共配套規劃與供應。
三要制定城中村消防、質量等安全標準。各區要加大城中村綜合整治,提升城中村的消防、質量安全和衛生條件,消防和住建部門要制定完善符合城中村的相關消防與質量安全標準,推動部分經綜合整治的城中村合法進入租賃市場,提高城中村安全、消防意識宣傳,同時增強針對城中村消防與安全檢查的頻度。
四要進行專業化、規模化租賃運營。積極鼓勵各村股份公司或引入專業化的品牌租賃企業開展規模化的租賃運營,提高城中村住房的租賃服務品質,改善城中村租賃產品供給結構,更加滿足新畢業大學生和新引進人才需求,整治衛生、消防與安全,改善城中村整體居住環境。
五要加強市場管理。重點整治城中村黑二房東現象,出臺二房東轉租示范合同,加大轉租備案管理,明確轉租超過一定套數住房的二房東個人必須成立租賃企業,登記運營。
5. 優化城市空間資源配置,探索商業建筑改租賃住房
深圳市產業周期約為20年,建筑物規劃用途大多在40年以上,改造和盤活存量具有必然性。同時,深圳市空間開發強度已近極限,未來產業發展應貫徹“保空間重于保土地”的原則。近年來,深圳市4大支柱產業及7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對經濟貢獻已經達到80%,加上互聯網改造傳統產業,傳統工商業對空間的需求明顯下降,存量商業、辦公的功能也需隨產業升級而調整。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的前提下,可以從以下三方面開展空間資源優化配置:
首先,產業、人口集聚區內的租賃需求較為集中,該區域內的城市更新,要增加租賃型居住類更新的占比,而且更新后供應的具有居住功能的商務公寓、公寓式辦公原則上只租不售。
其次,近年來,隨著前期規劃的大型商業及綜合體項目快速入市,加上城市更新均配建商業綜合體,部分區域(特別是原特區外)商業建筑存在一定空置的現象。因此,允許將符合城市規劃和公共配套要求的已建成但空置的商業建筑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并同步配置公共服務配套,由租賃企業進行規模化租賃經營。
最后,在住房建設年度計劃及住房發展規劃中,統一平衡商品房銷售與租賃市場的關系,確保商品住房供應的前提下,增加租賃供應規模。深圳市增量房源有限的背景下,重點鼓勵開發企業和社會機構盤活存量資源,在不增加新增供應的情況下,通過盤活存量增加住房供應的效率。
6. 加大金融與稅收政策支持
由于住房租賃企業收儲房源前期投入成本高,靠租金收益收回投資的期限較長,面臨的資金風險較大,需提供金融支持,解決租賃企業資金來源問題。因此,支持租賃企業發行長期債券,探索以長期租金收益為支持,發行租賃證券化產品,信托投資基金等。目前,居民散租市場基本規避了所有稅費后,可以實現2-3%的租金收益率。租賃企業需繳納增值稅(租金收入的5%)、企業所得稅(租賃利潤的33%)、房產稅(租金收入的12%)、印花稅(租金的金額0.1%),綜合稅賦成本較高。因此,需要落實國務院39號文、廣東省7號文對于規模化租賃稅費減免的有關優惠政策。
二、完善住房租賃立法,加大REITs等政策支持力度
為完善住房租賃立法,加大REITs等政策支持力度,深圳市將著重采取以下措施:
(1)進一步完善住房租賃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國家關于住房租賃的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深圳市住房租賃管理的有關規定。修訂完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增加住房租賃市場管理等相關內容,允許產權手續不完善、但經濟利益關系已經理順的各類建筑,在符合規劃、安全、環保政策的前提下,用于住房租賃經營并納入住房租賃備案管理。
(2)完善住房租賃支持政策。加大對個人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比例,鼓勵住房租賃企業優先為取得保障性住房輪候資格的家庭提供租賃服務。非深圳戶籍承租人可按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等有關規定申領居住證,享受義務教育、醫療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
(3)給予交易便利和稅收優惠。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新建用房開展規模化租賃業務結束后出售用房的,按照新建商品房標準辦理銷售、不動產登記手續及按規定繳納相關交易稅費。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關于稅收優惠的有關規定,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個人和中介機構,給予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協助稅務部門做好住房租賃市場稅收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4)提供金融支持。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監局、市金融辦要鼓勵商業銀行和資本市場對住房租賃企業提供信貸支持、股權投資。鼓勵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或經營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通過IPO、債券及不動產證券化產品等方式融資,穩步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
-
- 熱點資訊
- 24小時
- 周排行
- 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