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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7年員工制造輿情敲詐老東家超千萬,獲刑十年半
2025/1/15 14:57:58 來源:財訊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公眾平臺制造、傳播涉企謠言,對企業實施敲詐勒索、損害商業信譽等犯罪,以網暴企業牟取非法利益,嚴重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導語:
“因為錯過了財富自由的機會”,離職7年員工相某敲詐前公司,虛構謠言勒索千萬終獲重刑。近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北京宜生無憂科技有限公司前員工相某涉嫌敲詐勒索一案作出判決,認定其通過散布“殘保金掛靠”“克扣工資”等虛假信息脅迫企業,索要超千萬元巨款,構成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10月,相某編造殘疾人就業行業亂象叢生,制造殘保金掛靠概念,殘疾人虛假就業等信息,組織一些不負責任的媒體、自媒體進行新聞發布,通過社交媒體、網絡論壇大肆傳播。相某利用輿情,對提供殘疾人就業服務的北京宜生無憂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超千萬元現金。宜生無憂因此遭遇了股東撤資、客戶斷約等巨大經營壓力,無奈報警,相某于2023年12月被警方逮捕。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敲詐勒索罪的核心在于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通過威脅、脅迫手段利用被害對象的恐懼心理牟取利益。本案中相某通過媒體發布以及向公司股東、客戶、員工發送公司虛假信息,對公司正常經營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同時對被害人形成心理上的強制。法院認為被告人相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務,數額巨大,已嚴重超出合法維權范疇,構成《刑法》第274條等規定的敲詐勒索罪,依法應予懲處。
昌平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相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相某當庭認罪認罰,最終放棄上訴。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公眾平臺制造、傳播涉企謠言,對企業實施敲詐勒索、損害商業信譽等犯罪,以網暴企業牟取非法利益,嚴重侵害企業合法權益。據最高檢數據顯示,近五年全國檢察機關辦理的涉企網絡敲詐案件年均增長23%,其中利用自媒體實施犯罪的占比超60%。企業遭遇網絡敲詐時,應立即固定證據鏈并向公安機關報案,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妄圖通過造謠傳謠牟取暴利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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