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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常委會出臺《青衣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
2018/12/29 10:36:0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從雅安市人大常委會獲悉,《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雅安市行使地方立法權后,雅安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第二部地方從雅安市人大常委會獲悉,《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雅安市行使地方立法權后,雅安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規,也是全省范圍內首部流域水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共計八章六十四條,從水環境保護日常監管和考核機制的搭建,河道管理,重點區域的水污染防治,城鄉污水達標排放及雨污分流管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生態流量管控等十二個方面對青衣江流域水環境進行保護。對青衣江干支流已建和在建電站生態流量下泄管控進行較為系統的創設性立法是制定本《條例》的一次嘗試,這在全國尚屬首創。同時,《條例》還“按照堵疏相結合”的原則,突出行政部門對畜禽養殖的服務職能,通過創制性補充規定,將畜禽養殖的面源污染防治的重點從事后處置前移至事前預防,將畜禽養殖專業戶污染防治納入《條例》管理范圍;分不同區域,從“建、用、管”三個層面,建立城鄉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理機制;創建了河岸控制區保護制度;對在青衣江干支流河道管理范圍內從事網箱養殖和施肥養魚等污染水體活動予以了全面禁止;補充完善上位法的相關規定,讓上位法的規定在雅安更適用。
作為流域保護立法的先行先試,《條例》的制定和施行,不僅使雅安在流域水環境保護立法方面領跑全省,同時也為我省推進跨市(州)區域的沱江、岷江、嘉陵江流域甚至國家推進長江流域立法提供實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