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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助推電網企業降本增效
2019/5/30 10:36:07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于日前聯合印發《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以進一步提高成本監審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助推電網企業加強內部管理、降本增效。 20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于日前聯合印發《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以進一步提高成本監審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助推電網企業加強內部管理、降本增效。
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一次性密集出臺落實中發9號文的6個配套文件。按照其中《關于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的要求,我國各省級電網和區域電網第一個核價周期的輸(配)電價已經核定完成。
新《辦法》主要在3個方面進行了完善。
首先是強化成本監審約束和激勵作用,對電網企業部分輸配電成本項目實行費用上限控制;明確對電網企業未實際投入使用、未達到規劃目標、重復建設等輸配電資產及成本費用不列入輸配電成本,引導企業合理有效投資,減少盲目投資;對企業重大內部關聯方交易費用開展延伸審核,提高壟斷環節成本的社會公允性。
其次是細化成本監審審核方法,明確不得計入輸配電成本的項目,細化輸配電定價成本分類、界限及審核方法,增加分電壓等級核定有關規定等,進一步提升成本監審操作性。
還有是規范成本監審程序要求,進一步明確經營者配合責任及義務,增加對信息報送要求、程序,以及失信懲戒等規定,提高報送信息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