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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印發《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
2019/9/17 10:36:03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從浙江省衛生健康委獲悉,浙江省近日印發了《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將進一步健全浙江省基本藥物制度體系,切實降低群眾用藥負擔。 意見要求,《國家從浙江省衛生健康委獲悉,浙江省近日印發了《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將進一步健全浙江省基本藥物制度體系,切實降低群眾用藥負擔。
意見要求,《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的藥品為浙江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臨床診療的首選藥品,應全面配備、優先使用。三級甲等綜合醫院及中醫醫院采購使用基本藥物的總金額不少于本機構采購使用全部藥品總金額的20%,三級乙等醫院不少于25%,二級甲等醫院不少于30%,二級乙等醫院及基層醫療機構不少于40%,縣域醫共體內全部成員單位各自按牽頭醫院使用比例控制。
在降低群眾藥費負擔方面,浙江省將依托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完善醫保支付政策,落實醫療費用及時撥付工作,進一步深化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機制,降低藥品價格,切實降低患者藥品費用負擔。將基本藥物制度與縣域醫共體建設、分級診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慢性病健康管理等有機結合,公立醫療機構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最大程度減少患者藥費支出,增強群眾獲得感。
在縣域醫共體藥物采購使用方面,浙江省將加強藥品采購使用統一管理,強化醫共體內部用藥目錄的銜接,統一用藥范圍,推進分級診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