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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條政策為特色產業集群發展“加碼”
2019/12/18 10:36:02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對特色產業集群舉辦國家級專業展會的,給予特色產業集群所在縣(市、區)100萬;引進世界500強、中國500強、行業百強企業(市域外)項目落地的,建成后,按照該項目固定資產對特色產業集群舉辦國家級專業展會的,給予特色產業集群所在縣(市、區)100萬;引進世界500強、中國500強、行業百強企業(市域外)項目落地的,建成后,按照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度的1%對企業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近日,市政府印發《石家莊市支持特色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政策》,在落實好民營經濟發展相關扶持政策基礎上,繼續加大支持力度,進一步推進全市特色產業集群提質量、創品牌、增效益,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其中明確提出,對經國家、省評審認定的特色產業集群內的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獎勵,用于鼓勵企業加強研發機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研發等。對經評審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25萬元獎勵支持。獎勵資金用于基地發展建設、提升服務能力、開展服務活動和對標活動等。
對特色產業集群舉辦國家級、省級、市級和縣級專業展會的,分別給予特色產業集群所在縣(市、區)100萬、80萬、60萬、30萬元獎勵(禁限類產業除外),用于補助展會組織費用。對特色產業集群建立指數平臺,發布價格指數的,建成后給予平臺主體30萬元獎勵。對經國家、省評審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用于平臺購置設備、提升服務能力、開展服務活動等。對特色產業集群建立特色產業聯盟(協會)的,經法人登記后,給予10萬元補助(禁限類產業除外),鼓勵其積極發揮中介服務作用。
新認定的省級示范產業集群中,符合我市產業結構調整方向、鼓勵發展的產業,給予集群所在縣(市、區)50萬元獎勵,用于推動產業集群轉型提質,完善集群內公共服務設施水平。對省評審認定的智慧化試點建設的特色產業集群,給予集群所在縣(市、區)100萬元獎勵,用于支持集群的電子商務、智能物流發展、協同創新平臺、智慧生態建設及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等。對省評審認定的特色產業名縣(市、區)、名鎮(鄉),分別對該縣(市、區)、鎮(鄉)給予30萬元、15萬元獎勵,用于區域品牌建設,提升區域品牌影響力。
此外,我市支持產業進園、聚集發展,通過企業整合或新引進市域外企業進入當地專業園區的,每新增1家規上工業企業,給予企業10萬元的入園獎勵。推進專業招商、精準招商、定位招商、產業鏈招商,圍繞推進當地特色產業集群發展,引進世界500強、中國500強、行業百強企業(市域外)項目落地的,建成后,按照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度的1%對企業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