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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直播帶貨行業標準即將實施
2020/7/1 9:09:5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直播帶貨即將告別“野蠻生長”。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給線下實體商業帶來嚴重沖擊,直播帶貨順勢實現快速發展。然而,行業內人氣造假、虛假交易、質量欠佳直播帶貨即將告別“野蠻生長”。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給線下實體商業帶來嚴重沖擊,直播帶貨順勢實現快速發展。然而,行業內人氣造假、虛假交易、質量欠佳等問題也層出不窮,亟須加大監管力度。從今年7月開始,多個針對直播帶貨的規范標準將正式實施,直播帶貨將進入監管時代。
直播帶貨問題頻出
直播帶貨在快速發展的同時,部分直播銷售的產品質量差、涉嫌虛假宣傳、流量造假等問題也逐漸顯現。
據商務部統計,今年一季度,全國電商直播已超過400萬場。第45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今年3月,電商直播用戶規模達2.65億,占網購用戶37.2%,占直播用戶47.3%。
根據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日前發布的《直播帶貨消費調查報告》顯示,目前直播帶貨消費存在不少問題。在30個直播帶貨體驗樣本中,有9個樣本涉嫌存在證照信息公示問題;3個樣本涉嫌存在虛假宣傳問題;1個樣本執行“七天無理由退貨”不到位。
上述調查還發現,部分直播帶貨商家雖然標注“退貨包運費”,但退貨時實際需支付12元運費,而商家只補貼10元運費;在微博直播帶貨過程中,部分直播除了主播語音介紹外,平臺和商家頁面沒有任何商品的文字或圖片信息;還有個別直播帶貨商家要求先支付定金,并提示“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預售協議”,否則無法提交訂單。
中國商報在對部分消費者進行采訪時了解到,商品質量差、描述與實物不符等是目前較為常見的問題。“我之前在某平臺看‘吃播’時購買的蝦干,到貨后發現包裝十分簡陋,且包裝上也沒有生產日期、保質期,之后再找客服退貨,對方也是百般推脫。雖然吃起來味道沒什么太大問題,但心里總是不放心。”有消費者表示。
此外,部分直播產品“銷量奇跡”的背后其實是刷單所致。有媒體報道,某商家花費25萬元尋得一個直播坑位,最終只賣出50單而慘淡收場,第二天還出現了部分退款。
相關規范即將實施
多個針對直播帶貨的規范標準將實施,為商家、主播和平臺等主體提供行為指南,同時對直播帶貨中產品的質量、平臺的售后服務等作出規范要求。
從7月1日起,多個針對直播帶貨的規范標準將正式實施。其中,中國廣告協會發布的國內首個《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范》側重為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商家、主播、平臺、主播服務機構和參與營銷互動的用戶等主體提供行為指南。
《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范》強調,網絡直播營銷主體不得利用刷單、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虛構或篡改交易數據和用戶評價,不得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在網絡直播營銷中發布商業廣告的,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各項規定。另外,主播入駐網絡直播營銷平臺應當進行實名認證,前端呈現可以采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昵稱或者其他名稱。主播在直播活動中,應當保證信息真實、合法,不得對商品和服務進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主播向商家、網絡直播營銷平臺等提供的營銷數據應當真實,不得采取任何形式進行流量等數據造假,不得采取虛假購買和事后退貨等方式騙取商家的傭金。
除此之外,由中商聯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牽頭起草的《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范》和《網絡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也將于今年7月正式發布施行,主要側重于對直播帶貨中產品的商品質量、平臺的售后服務、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等作出規范要求。
中商聯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副會長、標準制定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韓良晨表示,直播帶貨作為新生業態發展迅猛,繞過了經銷商等傳統中間渠道,直接實現了商品和消費者對接,這種模式既有電視購物的節目形式,也有網絡購物的邀約信息,還有廣告代言的特點存在,主播身兼經營者、發布者、代言人等多重角色。由于監管滯后、行業門檻低、主播素質參差不齊,“三俗”現象充斥網絡,虛假夸大宣傳成風,假冒三無產品泛濫,售后服務難以保障等問題頻出,成為消費者投訴重災區,行業亟須規范。
釋放從嚴監管信號
面對直播帶貨的“野蠻生長”,有關部門開始出手整治,相關規范和標準的密集出臺也釋放了從嚴監管的信號。
去年“雙11”前夕,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發布通知,規范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秩序,要求用語文明、規范,不得夸大其詞,不得欺詐和誤導消費者。
去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全國檢察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藥品監管部門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電商第三方平臺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并對“刷單”“假評論”等涉嫌違反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對中國商報記者表示,各種規范標準的密集出臺,預示著直播帶貨將從“野蠻生長”過渡到規范發展的階段。對于直播帶貨中存在的一些嚴重問題,可以適當考慮上升到法律法規層面來進一步約束。
盤和林表示,直播帶貨和電視購物一樣,都是一種邀約銷售行為,一方面要平衡好市場自發調節與政府管理“兩只手”的協作,在強化標準要求的同時避免可能出現抑制行業成長的現象;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標準規范的價值導向,考慮到每一位市場參與者的利益訴求與價值追求,在適度的監管中形成直播帶貨行業的良性發展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