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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吳存梅:跨界水污染應該有賠付辦法
2010/1/6 19:59:17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政協委員吳存梅:跨界水污染應該有賠付辦法一些地方受經濟利益驅動,流域上游引進水污染項目,就會出現上游發展了經濟,污染了下游環境的情況。而在進行環?己藭r,下游政府又會把責任推給上游。地方保護主義導致跨界水污染防治的低效甚至無效,并成為我國水污染治理的一項制度痼疾。
吳存梅提出,目前,不管是《水污染防治法》,還是《關于預防與處置跨省界水污染糾紛的指導意見》,對跨區域環境問題的責任追溯程序及賠付金額都沒有明確的規定,跨界污染糾紛主要是由當事雙方政府協商解決。但是,由于欠缺制度安排和法律規定,僅靠協調解決的辦法往往難以奏效,建立跨界污染糾紛處置及賠付辦法勢在必行。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郵箱:cidr@chinaid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