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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國家標準已實行
2014/5/28 9:42:29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國家標準已實行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國家標準已于5月正式實施。從石獅市質量技術監督協會獲悉,此新版國家標準是在原行業標準的基礎上,結合產品及檢測工作的實際,進行了修訂和升級。不合格品七成為標識不規范
“根據以往檢測結果看,紡織品標識項目及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約占所有不合格紡織品的70%,其中,絕大部分由纖維含量標識不規范而引起。”據石獅市質量技術監督協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是消費者對其認知的說明書,是紡織品領域的重要標準,新版標準具體規定了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注要求、標注原則、表示方法、允許偏差及標識符合性判定等相關指標。
纖維含量允許偏差值縮小
據介紹,新舊標準變化較大的是對纖維含量允許偏差的規定,舊版標準規定“當標簽上的某種纖維含量為15%時,纖維含量允許偏差為標稱值的30%”,而新的國家標準為“當標簽上某種纖維含量為10%時,纖維含量允許偏差為3%”、“當某種纖維含量為3%時,實測含量不得為0”、“當標簽上的某種填充物纖維含量為20%時,纖維含量允差為5%”、“當某種填充物纖維含量為5%時,實測含量不得為0”。
對慣用俗稱說“不”
此外,新標準也對一些俗稱說“不”。如“人造棉”的說法并不合適,應稱作粘膠纖維;“天絲”則為萊賽爾纖維的俗稱。昨日走訪市場發現,不少紡織品吊牌上還標有“天絲”、“木漿”等不正確纖維名稱。
“標準實施后,很多行業內慣用的紡織品成分俗稱將不能在標識上使用。”質檢部門工作人員提醒相關企業,今后,所有在國內銷售的紡織品,其纖維含量的標注都必須符合該標準的要求。企業應注重對面料纖維含量的標識,以免因標識問題遭遇抽檢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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