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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銷售管理新規明年實施 經銷商將迎春天
2014/12/30 15:30:2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近期,商務部委托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在北京召開了《品牌管理辦法修訂座談會》,討論《汽車銷售管理辦法》,這預示著新《辦法》的出臺已箭在弦上。據了解,新《辦法》將于2近期,商務部委托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在北京召開了《品牌管理辦法修訂座談會》,討論《汽車銷售管理辦法》,這預示著新《辦法》的出臺已箭在弦上。
據了解,新《辦法》將于2015年正式實施,按照新思路,整車企業在產業鏈的強勢及壟斷地位將被削弱。
對此,龐大集團總經理李金勇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表示,新《辦法》的出臺,將對整個汽車銷售行業的健康發展十分有利,“2005年出臺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僅征求了汽車工業協會的意見,并沒有征求汽車流通協會的意見,也就是說老《辦法》更多是站在汽車生產廠家的立場規范汽車,所以利好主要體現在汽車生產廠家方面,而汽車經銷商的利益并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這也直接造成了現在汽車經銷商和汽車廠家之間的矛盾越來越不可調和”。
可見,在國家經濟從高速增長階段轉為中高速增長的環境下,老《辦法》已不足以應對逐漸成熟的中國汽車行業,國內汽車市場在經歷了從供小于求到供求平衡,然后到現在的供大于求這一過程,老《辦法》沒有做到與時俱進,新《辦法》的出臺已經是大勢所趨。
新《辦法》
助汽車經銷商迎來春天
據了解,12月18日是新《辦法》征求意見的截止時間,隨著商務部征求意見的結束,原版《辦法》中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等條款中關于“總經銷商”的規定已被刪改,這就意味著在新《辦法》下,非授權經營將獲得合法身份,進口車商將可以越過目前的總經銷商,直接從國外渠道引進車源。
北京現代常任副總經理劉智豐在談到新《辦法》時表示:“汽車行業現在存在兩大疑問: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的變化究竟變在哪?經銷商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來源于哪?第一個變化是網絡營銷;第二個變化是反壟斷,傳統的模式能否繼續保留仍未知,第三是品牌管理辦法,新的品牌管理辦法即將出臺,國家主管部門已經召集所有的廠家開了幾次會,希望保證汽車市場良性穩定的循環,同時給消費者建立一個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而汽車經銷商的恐慌無疑就是來自汽車廠家!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產業協調部主任郎學紅向記者表示,汽車廠家與經銷商之間的不平衡關系已經促使政府必須要以一個裁判的角色進行干涉,這對目前汽車行業的健康發展尤其是經銷商的利益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轉機,“老《辦法》對廠家權利的限制不夠,新《辦法》出臺則是對廠家在汽車銷售環節的權利適當限制,而且在對經銷商利益的保護方面也將有明確的指示”。
事實上,汽車經銷商銷售汽車授權期限以前基本上是奉行一年一簽的形式,而對經銷商來說,已經成為了一種壓力和負擔,在汽車行業已經出現產能過剩的情形之下,現有的市場環境中汽車經銷商已經不可能在一年的銷售期限內收回投資。
“老《辦法》在汽車廠家回購以及經銷商的庫存問題上沒有特別的規定。汽車廠家對經銷商更是采取一種‘末位淘汰’的政策,即經銷商全年銷售沒有達到之前廠家制定的銷售任務時,即使銷售過程并無差錯,汽車廠商仍然可以取締經銷商的授權。可以看出,汽車生產商是在用一種比較霸道的方式強制性要求經銷商完成任務量,而且廠家也不回購庫存來減輕經銷商的壓力,經銷商的日子越來越難過!崩蓪W紅表示。
而在部分業內專家看來,如果新《辦法》能將整車企業對經銷商授權從一年一簽,改為五年一簽,并可自動續約,對汽車經銷商來說,可以大大的減輕身上的重擔!案鶕袌鲣N售情況做出的判斷,車企對經銷商的授權改到三年到五年比較合適,之前廠家通過取消授權為威脅來強迫經銷商必須達到一個任務量的時代或將結束。新《辦法》在對經銷商這一塊的改革上主要是為經銷商提供保護作用。目前從行業來說,這是受到經銷商歡迎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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