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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最新最全各地光伏補貼政策匯總一覽
2015/7/18 8:33:2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一、安徽省1、合肥市市財政按裝機容量一次性給予城鎮居民3元/瓦補貼,單個電站補貼不超過1.5萬元;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廬江縣、巢湖市區域內農戶家庭式光伏電
一、安徽省
1、合肥市
市財政按裝機容量一次性給予城鎮居民3元/瓦補貼,單個電站補貼不超過1.5萬元;
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廬江縣、巢湖市區域內農戶家庭式光伏電站,按裝機容量一次性給予4元/瓦補貼,單個電站最高補貼不超過2萬元。
光伏建筑一體化在享受市級度電補貼的基礎上,按裝機容量一次性給予電站投資商2元/瓦的工程補貼,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裝機規模超過0.1兆瓦且建成并網的屋頂光伏電站項目、按裝機容量一次性給予屋頂產權人10萬元/兆瓦的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60萬元,同一屋頂產權人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2、亳州市
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有關補貼外,按其年發電量給予項目運營企業0.25元/千瓦時補貼,連續補貼10年。
二、江西省
0.42元/千瓦時+0.2元補貼
萬家屋頂光伏發電示范工程:0.42元/千瓦時+4元/峰瓦0.42元/千瓦時+3元/峰瓦
1、南昌市
在國家、省級補貼基礎上,每度電給予0.15元補貼,補貼期暫定5年;
地面電站的上網電價在國家確定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基礎上,2015年底前建成投產的補貼0.2元;2017年底前建成投產的補貼0.1元;自投產之日起執行3年。
2、上饒市
建成投產并通過驗收的光伏發電項目按發電量每度電給予0.15元補貼,補貼期暫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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