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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國DRGs 應用條件成熟,將成主要的醫保支付模式分析
2016/11/23 17:42:12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一、醫療信息化投資方興未艾, 信息化程度亟待升級醫療 IT 行業花費與投資規模雙雙高速增長。數據表明,2014 年醫療衛生行業的 IT 投資規模達到 275.1 億元人民幣,比 2013 年增長 22.5%,繼續呈現穩步高速增長的態勢。一、醫療信息化投資方興未艾, 信息化程度亟待升級
醫療 IT 行業花費與投資規模雙雙高速增長。數據表明,2014 年醫療衛生行業的 IT 投資規模達到 275.1 億元人民幣,比 2013 年增長 22.5%,繼續呈現穩步高速增長的態勢。2015 年醫衛行業信息化投資將保持增長態勢,達到 330.2 億元。據統計數據,2013 年中國醫療行業信息系統投資是 206.0 億元,預計到 2017 年醫療行業信息系統投資規模將達到 336.5 億元,增長速度高于中國 IT 市場的平均增速。
醫療 IT 行業花費規模
醫療 IT 行業投資規模
醫療信息化的發展可分為三個階段:醫院信息化、區域信息化、公共衛生信息化,目前醫院信息化已較為成熟,處于臨床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化階段;各省區域信息化的項目都已處于開始建設或正在規劃階段。
我國醫療 IT 公司仍然處于健康、醫藥和醫療等領域的布局初期,切入大健康領域是我國醫療 IT 企業發展的必然趨勢。以電子病歷所含數據為核心的醫療大數據擁有廣闊前景,在醫療管理信息系統領域率先布局的企業,將擁有豐富的醫院客戶資源以及高度的專業性,未來有望在產業升級中受益。
醫療信息化實現路徑
二、國際經驗:DRGs 為國際主流支付模式, 能夠有效控制醫保費用支出
DRGs,全稱為 Diagnosis Related Groups,也可以被稱為“打包付費”,即根據患者年齡、疾病診斷、合并癥并發癥、治療方式、病癥嚴重程度以及療效等多種因素,將診斷相近、治療手段相近、醫療費用相近的住院患者,分入若干病組;然后,醫院與保險機構通過談判,合理確定各疾病診斷組的付費標準,保險機構按此協定的標準向醫院支付費用。
參保人員在醫院住院后,只要確診后歸入相應病組,其所發生的住院費用也會隨之確定。該費用最終若有節余,就會成為醫院收入;反之,則由醫院補齊。 這一支付方式使醫院失去定價和收費自主權,有利于促進醫院節省醫療成本,因此也是國際公認較為科學合理的醫療費用支付方式。
DRGs 的技術框架
DRGs 為全球主流醫保支付方式。根據各種費用支付方式的特點,按項目付費有利于提高醫療質量,但衛生費用不可控;按人頭付費和總額預付有利于控制衛生費用,但醫療服務質量難以保障。相對而言,按病種付費(DRGs)在費用控制與服務質量上有了雙重保障,是目前全球較為主流的醫保支付方式。
主要醫保支付方式比較
美國 經驗:DRGs對醫保費用支出控制明顯
美國 DRGs 演進歷史:第一階段,第一代的 DRGs 是由耶魯大學在 1976年歷經 10 年的時間開發出來的,共制定了 383 個疾病組; 第二階段,第二代的 DRGs 由美國政府用了 6 年時間,根據全國抽樣的 40 萬份病例,并根據 ICD-9 疾病分類代碼將病例分為 23 個主診斷(MDC),467 個DRGs 組,在 1983 年的 Medicare 計劃中按照 DRGs 分組對醫院實行預付費制。 第三階段,第三代的 DRGs 由美國政府聯合國際衛生系統對 DRGs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增加到 641 個 DRGs 組,被聯邦政府選用為 Medicare 的住院支付標準; 第四階段,1998 年應用于 Medicare中,引入了病情嚴重程度評估,1350 個 DRGs; 第五階段,2000 年開始應用于美國衛生費用預付標準。
美國的 DRGs 應用和推廣
政策層面: 美國管理式的醫療保健體系 。美國的保健管理體系由醫療保險計劃方(保險公司)和醫療服務提供方(醫療機構)雙方共同進行,通過經濟刺激及組織措施調控供需雙方。美國的轉診模式以保健管理體系為基礎,美國的私人保險市場欣欣向榮,其中有 3/4 是屬于保健管理,1/4 屬于傳統付費項目。美國的保健管理并非患者與醫生之間自由雙向互選,其更加強調監督衛生服務的供給,衛生服務供方與管理型衛生保健組織相互制約,嚴格控制參加者的權益。
80 年代以前,私人醫保市場主要由營利性商業保險,以及非營利性醫保組織“藍十字計劃”“藍盾計劃”占據,付費模式和目前國內相同,醫保組織以項目計價對醫療機構付費。80 年 代以后,保健管理有健康維護組織、優惠服務提供者組織、服務點組織三種形式。這三種形式通過設置自付額的高低影響患者支付費用,有效控制了醫療消費增速,同時也降低了保費(由三大醫保籌資),從而調節患者在網絡與網絡外間的就醫流向,鼓勵患者在網絡內的社區就診。顯示出更強的競爭力,開始逐步分食按項目付費組織的市場。
DRGs 成為美國主流支付方式
改革成效:DRGs 支付方式下對醫保支出的約束機制。疾病診斷治療分類標準為各種保險提供管理和報銷的重要依據。這種支付方式限定了規范的疾病住院指征與時間周期,即某個病種或手術,患者恢復到了某種程度,必須轉到基層醫療機構或回家接受全科醫生治療。否則,延期出院的治療費用由患者自己承擔。多年的實踐表明,DRGs 這種支付方式,除了兼顧政府、醫院、患者各方利益,醫保費用支出的控制明顯, Medicare 住院費用的增速從 1983 年的 18.5%降至 1990年的 5.7%,相應地,醫院的盈利也受到壓縮。經過數年調整控費得當后,增速才有所恢復。
三、國內現狀: 政策持續發力推動醫療信息化需求 ,DRGs有望全國復制
醫改政策密集出臺,明確成果日程表 。自 2015 年開始,國務院與衛計委連續發文,明顯加快了以分級診療制度為方向的醫改步伐。2015 年 3 月,在《關于印發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 年)通知》中提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建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共享診療信息、開展遠程醫療服務和教學培訓的信息渠道。
2016 年 4 月,在《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016 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中,強調了加快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推進衛生信息化建設:加快開展分級診療試點;擴大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升基層服務能力;完善配套政策;統籌推進國家、省、市、縣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設;選擇具備條件的地區和領域先行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試點;到 2017 年,基本實現符合轉診規定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健康中國 2030”規劃綱要》,在健全醫保管理服務體系中明確提出要“積極探索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s)”。
醫改政策密集出臺
在支付環節,新醫改以來,人社部門已明確提出要在總額控制的基礎上結合門診統籌來開展按人頭付費,結合住院大病的保障探索按病種付費,建立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談判協商的機制和風險分擔的機制。
醫保控費引入復合付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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