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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家仲裁機構年受案量不足50件 我國仲裁公信力亟待提升
2018/3/26 12:48:01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年來,中國企業參與海外投資漸趨普遍,國際投資爭端也持續增加。“在近年的司法實踐中,法院對仲裁的態度逐漸由‘消極防御’轉變為&lsquo近年來,中國企業參與海外投資漸趨普遍,國際投資爭端也持續增加。“在近年的司法實踐中,法院對仲裁的態度逐漸由‘消極防御’轉變為‘積極支持、有限監督’,且目前國內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普遍賦予了仲裁庭在案件審理中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其公平正義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霍偉曾撰文指出,切實提高仲裁公信力,需多方合力共同解決。
在日前召開的國際仲裁高峰論壇上,與會專家紛紛表示,公信力是仲裁的生命和靈魂,是仲裁贏得社會公眾信任與信賴的資格與能力。與會的許多企業家也指出,企業更愿意選擇能夠預判結果、可信賴的爭議解決方式,希望能提高仲裁公信力。
據了解,我國現有的200余家仲裁機構中,有50多家受案量不足50件,還有非專業機構內部設立的“國際仲裁中心”“國際仲裁院”等混跡其中,許多機構的仲裁服務能力、服務品質亟待提高。中國商事仲裁的發展也面臨著來自內外部的多重挑戰。
“企業對于仲裁的態度,是既愛又怕。”中國東方航空集團總法律顧問郭俊秀表示,“愛”是喜歡它的保密性,“怕”則是怕它亂來,擔心一裁終局后難以得到有效救濟。仲裁具有行業自治的特點,建議仲裁機構與行業機構合作,多編寫一些案例、組織一些研討,讓企業能夠預判仲裁結果。同時,希望仲裁機構擁抱和新科技,提高辦公自動化程度。
阿里巴巴集團法務部法務總監詹巍告訴記者,阿里巴巴目前在應對絕大多數糾紛時都選擇了訴訟而非仲裁,且這種現象在國內的電子商務企業中非常普遍。“一方面,人們對仲裁并不了解,不清楚仲裁在解決電子商務糾紛中的優勢,故偏向使用訴訟解決問題。另一方面,有些人對仲裁員、仲裁機構的水平和公正性存在疑問,尤其是遇到疑難案件時,不放心交給仲裁機構處理。”詹巍說。
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總法律顧問、法律事務部總經理秦玉秀也指出,中建在國內選擇仲裁的情形只占企業糾紛處理的6%,其余94%都通過訴訟解決。但在國外,中建選擇仲裁的比例非常高,三分之二的糾紛都通過仲裁解決。目前來看,國內外仲裁環境還有一定差距。企業主要根據專業性、公正性、經濟性以及裁決可執行性這幾方面來選擇仲裁機構。希望我國仲裁機構在這些方面盡快與世界權威仲裁機構接軌。
“相比境外仲裁,國內仲裁在成本和效率方面是具備一定優勢的。但仲裁庭在使用釋明權、適用回避標準、期限延長等方面,需要參考國際經驗,讓中國仲裁機構在國際上更好地立足。”霍偉認為,仲裁庭應重視正當程序,合理行使裁量權。仲裁機構應加強自身監督,提升服務品質。唯有具有公信力的仲裁方式才能得到企業的信賴,從根本上改變重訴訟、輕仲裁的狀況。
“仲裁機構要以法律為依據,以司法為依托,接受司法監督,全面保障仲裁的公正性。仲裁公信力的提升依靠每一個案件公正高效的審理。這是提升仲裁公信力的關鍵,是仲裁制度完善的基礎。”中國政法大學仲裁研究院院長杜新麗在會上表示。
據了解,中國政法大學仲裁研究院目前正著力推出仲裁公信力指數調查。這個調查將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信息,遴選50家主要的仲裁機構作為調查與評估對象,并建立指標體系、設計量表、設計數據、得出數據、加工數據,最終得出評估指數,以對仲裁機構的公信力作出客觀的第三方評價。
此外,成立中國仲裁協會也是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有效方式。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律師協會會長李亞蘭指出,我國仲裁機構主要是由政府部門負責組建的,其運行、發展不可避免地被行政部門所影響。建議盡快成立中國仲裁協會,滿足仲裁機構的去行政化的要求,代表全國200余家仲裁機構發出統一的聲音,更好地彌補仲裁監督缺失,維護仲裁的獨立性和公信力。(記者錢顏)
轉自: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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