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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發布《關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的通知》
2019/5/9 10:36:1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財政部等四部委5月8日發布的《關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在普遍取消地方購置補貼的情況下,地方可繼續對購置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補貼支持。 《通財政部等四部委5月8日發布的《關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在普遍取消地方購置補貼的情況下,地方可繼續對購置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補貼支持。
《通知》提出,根據規模效益和成本下降情況,調整完善新能源公交車購置補貼標準,具體按照此前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執行。根據規定,從2019年開始,新能源公交車輛完成銷售上牌后提前預撥部分資金,滿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請清算。同時,落實好新能源公交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車船稅政策。
《通知》要求,按照技術上應先進、質量上要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則,適當提高新能源公交車技術指標門檻,重點支持技術水平高的優質產品。有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強新能源公交車輛生產企業監督管理、產品一致性監管,督促企業注重產品安全性、一致性。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車積分交易政策。
《通知》還提出,發揮好中央財政基礎設施獎補政策作用,創新支持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加快新能源公交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滿足車輛使用需求。應將除公交車外的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集中用于支持充電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環節。中央財政已經安排的2019年及以前年度燃油補貼結余資金,地方可收回統籌用于新能源公交車運營。有關部門將研究完善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政策,從2020年開始,采取“以獎代補”方式重點支持新能源公交車運營。
為強化資金監管,提高資金效益。各地、各有關部門將按規定,在資金撥付前進行公示,在資金撥付后予以公開;設立并公開舉報電話或網上舉報平臺,發揮社會和輿論監督作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審核把關,加大對騙補企業處罰力度,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嚴肅追責。
目前,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在內的多個城市也已開始公交新能源化。2018年9月,上海宣布已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201500輛,成為全國首個公開宣布新能源汽車推廣超過20萬輛的城市。公交電動化步伐加快,受此影響,中通客車一季度累計銷售新能源公交1637輛,同比增長150%;宇通客車則表示,近日收到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款項將直接沖減應收賬款,對公司現金流產生積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