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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城市建立積分落戶制 按城市人口分四級定政策
2014/8/1 14:26:19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特大城市建立積分落戶制 按城市人口分四級定政策昨天,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我國將城市按人口分為4個級別,執行不同的落戶標準。其中,建制鎮、小城市,只要有合法穩定住所,不分租賃還是購買,都全面放開落戶條件。中等城市、大城市中,關于繳納社保年限的要求,《意見》指出,一些城市可對社保繳費年限提出要求,但最高要求不得超過五年。此外,針對500萬人的特大城市,《意見》提出,要嚴控人口規模,建立透明、完善的積分落戶制度。□分級落戶
第1級小城市建制鎮
住所不分租買都可落戶
《意見》明確,我國將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建立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明確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
根據規定,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需要指出的是,合法穩定住所這一“門檻”并非指居民要擁有住房,只要是合法租賃房屋,也都在此之列。
解釋
公安部副部長黃明說,建制鎮和小城市是全面放開,基本沒有門檻,只要有意愿、想落戶,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哪怕是租的房子都能落戶。
第2級中等城市
有住所有就業即可落戶
《意見》提出,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中要有序放開落戶限制,只要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保達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意見》還提出,在這個級別的城市中,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地方,可參照建小城市標準,全面放開落戶限制。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對就業的范圍、年限和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具體規定,但對住所不得設置面積等要求,對社保年限要求不得超過3年。
解釋
黃明說,中等城市基本放開,門檻比較低,只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合法穩定的就業,按照先后順序排隊,有意愿落戶的,一般也都可以落戶。
第3級大型城市
社保年限要求不超五年
《意見》提出,在城區人口100萬至300萬的大城市,合法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而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要適度控制落戶規模和節奏,可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較嚴格的規定,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戶制度。大城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
解釋
黃明說,對大城市能放開的也盡量放開,也降低了門檻。對于人口300萬到500萬的城市,要適度控制落戶的規模和節奏,防止人口增長過快。
第4級特大城市
嚴控人口完善積分落戶
對于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意見》另有規定,將改進現行落戶政策,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建立公開透明的落戶通道。
《意見》要求,相關城市需要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達到規定分值的流動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解釋
黃明說,特大城市特別是人口超千萬的城市,如北上廣在過去10年中,年均增長流動人口40萬-50萬,壓力太大。嚴控人口,是根據我國的國情,根據特大城市的實際作出的政策安排。
北京將出臺積分落戶制度
□焦點關注
如何定策
公安部副部長黃明認為,特大城市嚴控人口,要嚴格戶口遷移政策,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積分落戶制也需根據城市具體情況,因城而異。但總體來講,中央政策作了明確的要求,國務院還要專題召開部署會議,進一步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確保做到總量控制、公平公正、公開透明、依法有序地辦理落戶的問題。
如何放開
黃明提出,特大城市要科學定位、加快轉型升級、適當疏散經濟功能和其他功能,引導人口有出有進。“大家可能最近都注意到,北京、上海一些特大城市都在采取一些綜合措施,把一些經濟功能和其他功能適當地進行調整和疏散,北京就明確提出‘瘦身健體’,這就是采取了綜合的措施來調控人口。”黃明說。
如何執行
關于《意見》提出的特大城市需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指定積分落戶制。據介紹,積分標準將以就業、住所、參加社保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分值需城市根據自身發展情況自行確定。黃明透露,津滬粵等城市已開始實施積分制。北京等地也會及時出臺本地的積分落戶制度。
□政策釋疑
為何要以城市人口規模定落戶政策?
引導人口在小城市落戶
黃明表示,此次戶籍制度改革沒有簡單以城市行政級別來確定落戶政策,主要考慮是,城市行政級別難以真實反映當前我國各類城市的人口實際情況。
黃明介紹,相同行政級別的城市人口規模差異較大,地域、環境等綜合承載能力差別也很大,有的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有的已經很緊張。按照人口規模來確定各類城市落戶政策,不與城市行政級別直接掛鉤,不僅符合各地實際,而且也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地確定落戶政策,有利于引導人口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有序落戶。
至于新的城市類別劃分標準,國家發改委正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
中小城市如何解決“引人”之困?
第一是修路第二是產業
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表示,根據統計,大約有50%以上的外出農民工分布在縣級市和地級市。
他表示,增加中小城市吸引力,首先要改善交通條件。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的要求,到2020年,普通鐵路網和普通國道,要覆蓋20萬以上人口的城市。
有路的同時,還要有相關產業作為基礎,鼓勵引導產業項目在資源環境承載力強、發展潛力大的中小城市布局,穩定和擴大中小城市的就業,使中小城市有吸引力。此外,李樸民提出,我國中小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也還有很大發展空間。
特大城市落戶參保年限有何標準?
根據城市條件因地制宜
人社部專家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就業與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表示,初步分析,新政中對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落戶的社保要求,都有一定道理,值得肯定。問題焦點在于,對于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應根據現有人口和城市容納條件,設置不同的落戶條件。
她介紹,目前國內已經出現了一批人口在1000萬人以上的特大城市,而這些城市的出現,正是由于過去近20年對城市實行粗放式發展的結果。以北京市為例,人口早已經超過2000萬人,交通、教育等諸多方面早已不堪重負,北京市已經不適宜繼續大規模增加人口。
因此在特大城市落戶的參保年限指標,她認為各大城市要因地制宜設定不同標準。但她也強調,特大城市關于參保年限的標準制定一定應該公開透明,而且要把各項原因進行公示,允許各界對其科學性進行評判,而不能是簡單的拍腦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