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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某工程副總指揮妻子競拍擬拆遷房產 獲利千萬
2016/6/15 10:34:41 來源:澎湃新聞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浙江金華市區(qū)一幢商務樓因產權所有人銀行貸款逾期遭法院強制執(zhí)行,以3110萬元被拍賣。不到1年,該商務樓因屬于金華市區(qū)塊改造工程范圍,新房主獲得1.003億元的拆遷補償。浙江金華市區(qū)一幢商務樓因產權所有人銀行貸款逾期遭法院強制執(zhí)行,以3110萬元被拍賣。不到1年,該商務樓因屬于金華市區(qū)塊改造工程范圍,新房主獲得1.003億元的拆遷補償。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日前調查證實,購買該商務樓的3110萬元中,時任金華市二七新村區(qū)塊改造工程指揮部副總指揮沈兆春的妻子盛秀春出資622萬元,占股20%,由此沈兆春家庭至少獲利千萬元。
6月14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金華市婺城區(qū)檢察院獲悉,沈兆春因涉嫌濫用職權和貪污2項罪名已被批捕,沈妻盛秀春和他的表弟盛建忠也因共同犯罪被捕,目前檢方正在審查起訴。
地塊拆遷前商務樓遭拍賣,工程副總指揮妻子參與競拍
2011年,浙江高恒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高恒集團)因經營需要,將位于金華市解放西路298號的一幢九層商務樓抵押給金華銀行,該商務樓土地使用面積611.9平方米,建筑面積4514.19平方米。2013年,高恒集團貸款逾期,拖欠銀行累計本金4250萬及利息,金華銀行通過訴訟,由金華市婺城區(qū)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對抵押房產進行評估拍賣。
2013年5月,婺城區(qū)法院委托金華市立盛資產評估公司對該房屋進行評估,評估價為4043.79萬元。
當年6月,高恒集團提出書面異議,“認為評估價格過低,請求重新評估”,但法院認為評估異議不成立,駁回重新評估的請求。
“我們當時初略估算整個商務樓的價值應該在9000萬左右,評估只有4000萬肯定嚴重偏離市場價值。
當時我們也聽說商務樓將被拆遷,希望法院能延緩執(zhí)行,待拆遷后用拆遷補償款償還貸款,但遭到法院否定。”高恒公司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
婺城法院提供的材料顯示:對于高恒集團提出房屋將要拆遷的情況,法院曾就標的物向金華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查詢征收和拆遷事項。2013年7月16日,金華市住建局回復,“目前,該地塊還不屬于征收范圍。實際確定拆遷的時間為2014年9月1日”。
2013年12月9日,婺城法院對高恒集團商務樓進行司法拍賣,虞堅芳、范兆明、黃方惠和盛秀春等4名自然人委托楊潔以3110萬元的價格拍得。其中,虞堅芳出資1084萬元,范兆明、黃方惠和盛秀春各出資622萬元,代為參與競購的楊潔出資160萬元。
拍賣前,工程指揮部內部已知標的屬于紅線范圍
2014年8月31日,金華市二七新村區(qū)塊改造工程正式啟動,當日《金華日報》公布征收紅線范圍,高恒集團商務樓位于紅線范圍內。
二七區(qū)塊俯瞰圖。高恒集團商務樓位于拆遷紅線內。中新網 圖
據介紹,該改造工程征收房屋總面積62.74萬平方米,征用土地1673.5畝,涉及拆遷戶6251戶,是浙江省最大棚戶區(qū)改造項目。目前拆遷簽約達98.8%,處于收尾階段。
該工程指揮部相關人士透露,早在2011年6月工程指揮部就已成立,2012年改造具體的規(guī)劃已經明確,紅線大致范圍基本確定,“我可以確認,在2012年高恒集團商務樓就已經在規(guī)劃紅線范圍內,但這個信息只有內部人員知道,真正對社會公布是2014年8月31日”。
“二七新村區(qū)塊改造是金華市重點工程,拆遷補償必須做到公平公正。為此,我們在這個項目的評估和賠償方面進行了創(chuàng)新,地塊內拆遷戶都可以通過網絡查看周邊拆遷戶的賠償價格和計算方法,最大程度做到公開、透明,避免不必要的猜疑。”二七新村區(qū)塊改造工程指揮部征收處副處長姜富春告訴澎湃新聞。
姜富春表示,在動遷過程中,高恒集團商務樓由金華同匯房地產評估公司評估,評估價為9400多萬元,因為有6個樓層曾改變用途,需要扣除土地收益金783萬,實際補償款為8624萬元,加上1405萬元的拆遷獎勵,共計獲得1.003億元拆遷補償。但指揮部考慮到該房產尚未辦理過戶手續(xù),未支付房屋過戶相關稅費,因此目前仍有400多萬元拆遷款扣留在指揮部賬戶上,以用于支付辦理過戶手續(xù)所要繳納的各項費用,其他款項已于2015年初支付給虞堅芳等人。
副總指揮涉嫌濫用職權、貪污2罪被捕
拍賣與拆遷補償之間巨大利差的背后,隱藏著時任金華市二七新村區(qū)塊改造工程指揮部副總指揮沈兆春干預的痕跡。
2015年12月,浙江省委第七巡視組向金華市婺城區(qū)委反饋了整改意見,提出“征地拆遷和工程建設領域,權力尋租空間較大”,并將涉及沈兆春的案件線索移交給婺城區(qū)檢察院。
2015年12月22日,婺城區(qū)檢察院以在拆遷過程中涉嫌貪污對沈兆春進行立案調查。2016年2月,沈妻盛秀春和他的表弟盛建忠因涉嫌共同犯罪被立案調查。隨后,檢方批準逮捕沈兆春、盛秀春和盛建忠等3人。2016年4月,該案件被移送審查起訴,沈兆春涉嫌的罪名是濫用職權和貪污。
澎湃新聞從金華市婺城區(qū)檢察院獲悉,在高恒集團商務樓被司法拍賣過程中,沈利用職務之便得知了該棟樓在拆遷紅線范圍這一內幕信息,便伙同他人通過拍賣程序取得該房產所有權。其中,沈兆春通過實際占有的股份,后在拆遷補償過程中獲利近千萬元。
“巡視組移交的關于沈兆春的線索,除了高恒集團商務樓項目征遷,另一起征遷也存在沈兆春的貪腐行為。”婺城區(qū)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透露,沈兆春在擔任杭長線副總指揮、城東街道書記期間,得知杭長線建設要經過上浮橋村,即由其表弟盛建忠經手購買了不在拆遷范圍內的房屋,通過暗箱操作將房屋調換到拆遷范圍之內,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數(shù)百萬元,直接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上千萬元。
今年5月26日,婺城區(qū)委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中提到:該區(qū)審查區(qū)委委員、城西街道黨工委原書記沈兆春涉嫌貪污等問題,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高恒集團負責人表示,商務樓從低價拍賣到高價獲得拆遷補償,中間多個環(huán)節(jié)存在問題。建議相關部追查億元遷補償款的最終流向,或許能解開重重疑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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